2005/11/11 | 《落差》
类别(在人间) | 评论(1) | 阅读(93) | 发表于 00:38
《落差》
整理了一下磁盘,发现猴年马月以前写的一些东西……

by Viracohca

一 开场


红燕坐在我的后面。上课的时候,她经常用手指甲敲敲我的椅背,然后递上来一本漂亮的笔记本,她小声地说:“帮帮忙,黑板上的字看不清了……。”
我和她是不折不扣的老同学了,从小学一年级算起,到现在读高中,也有十个年头了,我们一直都是同班同学。援引阿杰的话:“你们两个人还真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啊!”当然他对我说这种话时一定会换来我的一顿老拳,而红燕总是脸上一红,把头转过一边去了。静下来想想,其实我们两个也算不上什么十分要好的朋友,上学偶尔一起走,放学一起去吃个蛋塔,上课帮抄一下笔记,下课抄一下作业,这也都是没有超越“普通同学”的圈子。只是觉得我们十年都同在一个班,稍稍有些特别吧。
红燕长着白晰的面颊,五官恰到好处地点缀其上,耀眼的黑发及肩,随便地扎了个马尾,让我不由得想起她小学时候剪得傻里傻气的学生头。她的身材极高──比我还高。从小学开始,她一直都比我高,还真让我抬不起头来啊。现在我已一米七四有余,而她却还是比我高了那么一点点。倒也因为她的身高之故,很多对她有非份之想的男生,在她面前也只能表现得敬畏有加。当然,在大家惊叹她的身高的同时,也不得不承认──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。
但是对我来说,她还是那个见了小狗狗会笑,见了毛毛虫就会哭的小丫头罢了──虽然她对我说她早就不怕毛毛虫了。
我最喜欢的是语文课。
“林方,林方。”她又在轻轻地喊我,伴随着她的声音的是指甲敲打椅背带来的震动。我转过头,她递上来一张纸条──我们在上课时经常是用这种方式来聊天的。虽然我自信没有任何越轨的行为,但每次她递上来的纸条都会让周围的男同学眼中冒出火来。
我战战兢兢地接过纸条,“今天放学请我吃冰琪淋,好不好,上次你说过你请的。”仔细想想,我有说过这样的事吗?看来她又在敲诈我,这也不知是今年第N次了。
我倒不必为自己的零用钱担心,我的零用钱的数量一直是和我的考试成绩挂钩。成绩中上的我至少还可以轻松对付几个冰琪淋。但是也成了我经常被敲诈的缘由。
于是放学后,我和她坐在路边吃冰琪淋。
“你看那边。”她指了指远处。一家酒店门前站了一对新人,正在迎接前来参加婚宴的宾客。“那个新郎好帅!”她说。
“新娘也很漂亮,人家两个站在一起多登对啊,哪像……。”我差点脱口而出“哪像我和你”,想想并不适合,只好话说半截就咬了舌头。
唉,她也实在太高了。

无聊的自习课。
“你到底在想什么啊?”她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。
“我什么都没想,我在发呆。”
“又在异想天开吧!”
“是啊,我想如果天上能掉金子下来就好了。”
“唉,真是养不大的小孩。”她叹到,故作失望状。
“你也不要这么看不起我吧,好歹我也是个学生会干部,校园十大歌手排名第三,在班里是个宣传委员,在学校里也是个著名人物,你怎么就当我是小孩啊。”我傻傻地分辩,那样子就像是被人当成了侏儒的矮人。
她给我一个漂亮的微笑,不说话。
我则还给她一个傻笑。
我想生命其实就像是肥皂泡,五彩的泡泡,轻轻地飞在空气里,里边包含着儿时的梦想,对未来的憧憬,还有对往事的唏嘘,转眼间,它却消失无踪了,原本,它也是空气。
难堪的生理卫生课。
所有女生都被叫到另一个秘密的教室里,活像是某某教练的“地狱式死亡特训”。下课后,女生们都红着脸回来了。
“小燕子,刚到哪儿去啦?”我笑嘻嘻地问她。
“都是女孩子的事,关你什么事,我还没问陈老师把你们留下来讲些什么呢。”
“陈老师吗,他给我们讲了一些儿童不宜的东西,讲得他自己都不好意思,然后还放A片给我们看。”
“什么A片,明明是科教片。”
“哦,原来你我殊途同归,都是看A片去了。”
“不跟你说了,无聊。”
的确,我很无聊,很多时候我都会有这种感觉,只是和她在一起时,这种感觉特别强烈。
我习惯选择沉默,并不代表我的稳重,而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许多次一吐为快,立刻就会后悔自己怎么说了这么蠢的话来,倒不如一直沉默的好。
“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?”她问我。
“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。”我坚定不移地答道。说完马上就觉得可笑,那时我才几岁啊。
她倒是沉浸在迷人的想像中,没有发觉这实在是拙劣的答案。
“如果我和你妈妈同时掉到水里,你只能救一个,你会救谁?”
可我妈妈从来都没失足落水,而且她水性极好,不要说一个红燕,就算十个她也救得上来,如果我也跳到水里救人,只会累得我妈又要多救一个。
当然,标准答案是“先救了我妈,再和你一起死。”我愣是没想出来。只有说了一句:我不会游泳,我打110可以吗?
“笨蛋!”
“是啊,你我真是天生的一对啊。”
“你找打!”她一招“虎拳”打过来──这是开学军训时学来的──还好军训只有三天。
阿杰是我最好的男性朋友。
何杰,和我同岁,身高一百七十六公分,体重六十公斤,体健貌端,未婚男性物种。
初中时期他有一段情──这是他自己说的──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同校女生,围、追、堵、截、情书、电话搔扰、楼下小夜曲,几乎都用过了,此女终不为其所动。更可恨的是那个女生在拒绝了阿杰之后,却傍上了另一个男生。那个男人又胖又矮,就像芦川县出产的肥猪两头一样宽,如果他敢站到猪圈里,一晃就会找不着了。但是通常这种体型的人都会有一个优点,就是家里很有钱,虽说有钱难买鬼推磨,但是爱情还是买得到的。那个小女生当然深谙其中的道理,于是她宁愿选择一头猪而不是一个帅哥。结果阿杰心灰意冷,从此变得神经兮兮,一场宿醉之后发誓此生不再谈恋爱。这句话不算数,神经病说过的话当然不算数,何况他还喝醉了。
在1994年我刚上高中,学校是有名的市北一中,虽然不算是重点中学,但师资力量还是很雄厚的,老师的数量几乎跟学生一样多,这都得力于校长长期不懈的努力──眼下他正在忙一件事,也就是想办法把自己的三姑妈的二表姐的小女儿塞进学校当老师。
我懒懒地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,看着这个将要待上三年时光的地方,总让人有些感慨。
“回家吗?”红燕和我并肩慢慢走着。此刻的她安静而详和,就像一只小猫陪在我的身边。
“太早了,还不想回去。”
篮球场上有一群男生正在打球,真难得他们会选在这种时间来比赛。入学手续才刚刚办完,我们正没事可做,于是坐到了球场边上。想想怎么来打发这无聊的时光。
这场比赛是几个晒得黝黑的高年级男生VS几个新入学的(对于这种学长式的教育方法可能有不少人存在非议,他们认为如此给入学的新生一个下马威,实在不利于同学之间的团结,而且还有以大欺小之嫌)。观众只有稀稀拉拉的十多个人。奇怪的是还有几个小女生在不断地振臂高呼加油,其热情不亚于看世界杯。
场上的形势几乎是一边倒,高年级黑鬼队频频得分,而新生组成的乌合之众几乎溃不成军,这场比赛的结果完全没有悬念,像那些国产连续剧一样看头就知道尾了。其实那几个黑人的也并不是很厉害的角色,进攻时漏洞百出,防守时更糟。但是几个新生居然还要菜鸟,正是映证了一句名言:一个人之所以聪明是因为别的人比他还要蠢。新生菜鸟队的主力是一个高个子的男生,这个人也就是阿杰了。当时他的头发还是长长的,也不知道他嫌不嫌挡眼睛,瘦削的面孔显得严肃而俊俏。在他有机会投篮时,总是习惯摆出一个漂亮的POSE,引得场外的小女生尖叫不断。正因为是主力,他一下子站在外围投三分──可惜没投进,一下子又要窜到篮下抢篮板──也可惜全没他的份,一下子是前锋,打着打着又变成后卫。他一个人要担当那么多角色,所以一下子就忙不过来了。菜鸟队里除他没人能挡得住那些高年级的,对方五人在场上游走如逛街SHOPING般轻松……
突然传来一声惨叫,循声望去,只见一个菜鸟队的小男生倒在了地上,旁边那个高大的黑鬼不怀好意地笑笑,他摆摆手,“抢不到就不要抢了嘛,又不是我推你的。”
地上的小男生腿上的伤口淌出血来,脸上露出十分悲愤的表情,仿似临刑前的GCD党员。
场上的人球也不打了,全都围了上去,推推攘攘准备打架。我揉了揉眼睛准备看好戏。
可是没有裁判,谁也没有看到他是怎么摔倒的(其实就算看到了也没有用,谁都可以耍赖嘛),于是他们都使出了最没男人气概的招术──打起口水仗来。
解铃还须系铃人,最后还是地上的那位打断了纷争,他一声哀号:“你们不要吵了,我快要死啦!”然后才有人记起要送他去校医那里。
场外立刻奔出两个男生,一左一右搀着受伤的菜鸟队员,径直走了。
看着打架没打得成,我不禁有些失望,站起来想回家。
“嘿!你!你是我们班上的,刚才交学费时我看见你了。”阿杰叫住了我。“现在我们少一个人,你上吧!你看你还穿着球鞋,正好!”
我还没有晃过神来,他已经把我拉到场上去了,对于如此蛮不讲理的人,我第一次见。
场边的小女生都喝起彩来,不知是为了我加油还是别的。
“你也上场吗?”红燕睡眼朦胧地醒来,有点诧异地看着我。
“打就打吧,你好好看着,这个帮我拿一下。”我把书包扔下。
于是我填补了小前锋的位置,也许又是中锋,又或者是后卫,管他呢,反正我现在是在场上了。
我和阿杰的相识,也就从一场篮球赛开始了。
到现在我已经不太记得清我们是以多少分输掉这场比赛的了,总之是一场惨败。没上场前我就观察到,菜鸟队中除了阿杰其他人都只有大便般的球技,而对方每个人都至少可以和我抗衡,特别是那个撞人的黑煞神,人又高又壮,而且长着一对大手。有这样一双手真好,可以把球拍得扑扑作响,天热还可以当做扇子用,又或者是毫不费劲地抱起一个婴儿,碰到哪个人不爽,还可以一下子就把他打到墙外边去。
最不幸的是我恰巧挡在他的面前,他也正如我估计般毫不费劲地把我打到墙外边去了。
还记得红燕有点惊慌失措地用她的手帕给我包扎了伤口,这块手帕早已经洗干净了,至今留在我的抽屉里。
于是,在高一开学的时候,我认识了阿杰。当时的他,倍受女生青睐,但他却始终不越雷池一步──雷池,这个词用得很恰当。
红燕,阿杰,也就是我学生时代最重要的朋友了。
最好的朋友,加起来也只有这么两个。




二 一道墙


有人说中学是人生的第一转折点,因为学生们要参加中考,之后升学的升学,就业的就业;又有人说高中才是人生的第一转折点,理由是高考之后,上大学的上大学,回家种田的回家种田;还有人说大学才是人生第一的转折点,因为大学读完以后,要不就成了社会精英,不然就成了流氓。
且不论人生的第一转折点是什么,两难式的选择总是会不断出现在我们的面前。人生本就是一条狭隘而曲折的道路,往往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,错过的也往往不仅仅是一个机会,而是整个人生都将变得不一样。
我的人生透明而简单,我读了幼儿园小学初中,再读了高中, 就像每个人都在做的一样,我也将循着别人的足迹走我自己的人生路。
高一的生活,实际上还是很闲。老师们也是闲得发慌,他们没事干只好时不时地借大考小考来拉紧我们的神经。但是我们的课本上内容本来就少得可怜,结果我们的老师只好挖空心思来出题。也真难为了他们,比如1+1=2这样的一道题,他们可以问你1+1为什么等于2,或者2-1为什么等于1,再或者已知1+1=2,再求1+2=?诸如此类,直让人最后连1+1到底等于几都有点搞不清楚了。
学校老师的质量参差不齐,但不论资质如何,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在上课时胡说八道、授人以惑。结果我们在成年以后再来回首往事,总会觉得自己以前这么蠢,其实中间老师的功劳可算不小啊。
周末的黄昏,爸和妈一起出去散步了,16岁的我一个人在家。
我理所当然的把书本一扔,一头倒在了床上。
见过电视剧里中了大奖的人,笑得大牙都掉了出来,捧着大把大把的钱往天上抛撒。
我也想这样做一回,只是我抛的不是钱,而是桌上的一大堆书。
也许一抛之下人的心情就会变好,但最后我还得劳烦自己去把课本从地上捡回来。
电话铃声突然打破了沉静,就像黑暗里射过来的一道强光,催着我不得不离开舒适的床。
铃声响过三巡,我一把抓过话筒,“喂,哪位?”
“是我。”
“红燕?”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好,比抛书还有效。
“有什么事吗?”
“当然有事了,今天的数学作业第三题你写了吗?我怎么也作不出来。”
“我早作完了。”
“那你帮我讲解一下可以吗?”
“可以啊,在电话里?”
“嗯,那我来你家吧,除了这题还有今天的数学课我也有些不懂。”
“啊,你这样过来方便吗?”
“有什么不行,等我十分钟,BYEBYE!”
什么,才十分钟?接下来我第一件事就是手忙脚乱地收拾我的房间,犹如中央领导即将莅临检查一般。
零碎的小东西全都扫进一只电视上用来装碎尸的塑料袋,然后往床底下一扔了事;桌子上的书整理了一下,清理出一片可供我讲解数学之用的空间;还好我没有看A片和PlayBoy的习惯,不然此刻肯定会怪妈妈怎么不生我四只手。
门铃响了起来,我从门上的小孔望去,红燕透明的脸庞出现在我的面前,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,可我忘了中间还有一道墙。
“林方,你在家吗?”
我赶快把门打开,她微笑地“嗨”了一声,算是跟我打招呼。
“就我一个人在家,你进来吧。”
“好啊,那麻烦你了。”
“你的房间总是那么整齐的吗?真好。”她有些惊叹道。话音刚落,衣柜的门“咿呀”一声开了,一只布狗从塞得满满的柜子里掉了出来。
红燕睁大眼睛看了看我,开心地笑了起来。
送她回到家里,再回来,已经是晚上十点了,还得想好口供去面对父母的询问。
我从小学开始就有记日记的习惯。这个习惯的由来已经记不太清楚了,大概是爸妈不知听信何人谣言,说他家的小孩子小小年纪已经会写好多好多字了,使得六岁有余而不学无术的我相形见秽。之后家里便有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,每天都要交一篇日记不然不让出去玩。无可否认这是个坏习惯,每当看着楼下的小孩子高高兴兴玩耍,而我还得乖乖的坐在书桌前写下今天的流水账,心中只会涌起一阵悲凉。
刚开始的日记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,通常只是一句话就解决了,比如“今天拉屎拉了好久没有拉出来,只好明天再拉”,或者是“今天妈妈叫我去打酱油,路上摔了一跤,酱油全洒了”之类,上了中学之后,情形才稍为好转,日记还是每天都写,但是却不必上交检查了。





三 望春风


一片洁白的羽毛飘在天上,是从街对面一直飘过来的,不知道它飘了多远的地方来到这里,它还在随风飘扬,也不知道它还要飘多远到哪里去。我停住脚步,视线停留在这片羽毛上,看它随风起舞,看它起起伏伏。一阵刺耳的单车铃声吓了我一跳,我急忙说声对不起,退回到人行道上。抬头再去找那羽毛,却再看不到它了。
“对不起,让你久等了!”红燕从后边跑出来。一身的白衣红裙,起落有致的身材,让人暇想连篇。
不经意中我和她的眼神碰到了一起。
“看什么,”她脸上出现了红晕,“阿杰还没有来吗?”
“嗯,嗯,是啊……”我魂魄方才归位。
“比我还慢。”
“应该快到了。”
说曹操,曹操就到。阿杰一路不紧不慢地踱到我们跟前。
“你们两个早到啦!我还赶得那么急。”他笑笑地。
“看你走得这么悠闲,哪是着急的样子,肯定是存心让我们等久一点!”
“我早就说过你不用叫我来了,免得又得当上一天的电灯泡,怎么样,你后悔了吧!”
“受不了了,拿命来!”
阿杰大笑着跑开了。
城南新开了一个小桃园,也就是今天的目的地。早就说过一起去玩,也就促成了今天的出行。
“小桃园”地处偏郊,边上有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流,是可以乘小船前往的。我们乘车来到河岸边,有好多船家在招呼揽客,正好见到我们三人,如获至宝。四下里冲出几路彪军,为了抢客居然大打出手起来。恰到好处地表现了我国人民尚武的精神和见利勇为的品德。旁边正好有一个老外,手拿起相机连着“咔嚓”了几张,嘴里不断赞道:“Good!Good!Chinese KongFu!”几个人打得正欢,冷不防旁边飞出一人,把我们连拖带拽地抢上一条乌篷船,本来我还稍有些犹豫不想上船(我是个旱鸭子),但见识了此人的两招小擒拿手,连考虑一下都免谈了。这个船老大是个矮壮结实的中年汉子,划船是一把手,如果哪天不划了,似乎还可以去工商局当差,那些乱摆摊的小贩一个都跑不掉。
我和阿杰被他摔到船舱里,红燕也只有跟着上来了。三个人,把小小的船舱挤得满满的。船老大把两个爬上船的敌人踢到水里,又闪过了三块破空而至的板砖和一个鸡蛋之后,终于有机会用船橹一撑,小船便一下子窜到水中央去了。船老大抹下了一大把汗,回头再看一看岸上,其惨状好似盟军登陆后的诺曼底海滩。隐约还听到几位生还者的叫骂声,在这薄雾笼罩的河面上仿似刘三姐的歌声般动听。
如镜的河面倒映出两岸巍巍的青山,天渐渐下起了小雨,不但没有令人扫兴,却让我们更加陶醉于眼前的景致之中。逃离了喧嚣得令人讨厌的都市,不曾想过还有如此美景,就在我们的生活的那个城市的近旁。在此,做一个荡舟河上的船老大是幸福的—他生活在我们梦想中的家园,当然,他们不再打架的话。
我的视线回到红燕身上,发现她不知不觉中握住了我的手,柔软而温热的手。旁边的阿杰似乎也看到了我的异状,不怀好意地朝我做鬼脸。唉,真的有点后悔怎么带了个电灯泡出来。只恨不得像船老大一般把他踢到水里去。
小船兀自飘流,无拘无束,时间仿似停留在了这一刻。
阳春三月赏桃花,最惬意不过了。在这重重花阴的包围之中,任谁都会觉得世间最美是桃花。难怪陶渊明只写“桃花源”,唐伯虎只写“桃花坞”,而不是“仙人掌源”、“向日葵坞”、“狗尾巴草庵”之类。
“那不是黄霜吗?真的是她!小霜!小霜!”阿杰突然兴奋地指着前边走着的几个女孩子喊道。
桃花丛后,几个女孩子缓缓而行,其中一个分明就是同班的“小美女”黄霜。阿杰迎了过去,“真巧啊,你们也来玩啊。”
“你们三个怎么也会在这里,我们才刚到。这几位是我朋友。”小霜一一给我们介绍。
“你们才刚到啊,要不要我来当大小姐们的导游呢?我好歹先到了两个小时啊。”阿杰明确的表示他是见了异性就没了人性的那种人。
“好啊,不过我怕红燕吃醋呢。”
“你又没有把林方给拐跑了,她怎么会吃醋呢?对吧,红燕!”这小子分明欠揍。
红燕雪白的脸庞一下子露出红晕,我也只有无奈地苦笑。
“嗳,那我就不打扰两位佳人才子赏花了,小霜,欢不欢迎我加入啊?”
“反正也看得差不多了,你领小霜她们去吧,我和林方一起。”红燕说道。
“那就对了,红燕都没有意见,那我就不用问林方了。小霜,还有几位大小姐,我们走吧!”阿杰挽上小霜的手臂,想拉她走,小霜笑着把他推开了。
“那我们就走了,再见!”几个人一下子走得看不见了。
就剩下我和红燕两个人了。
“阿杰这混蛋。”虽然是废话,但我觉得还是要说出来。
“是挺混蛋的!”红燕也说。
然后再没有话了,两个人静静地向前走着。
一个竹子搭成的亭子出现在我们面前。
“我困了,坐一下吧。”红燕径直走了过去。
我从包里取出两瓶可乐,递了一瓶给她。
只喝了一口,冰冷的液体从喉咙里一直流下去,禁不住让人打了一个哆嗦。
“说话啊,不然很无聊。”她说。
“我有很多话想说,但又觉得都是废话。”
“那你现在到底想说什么。”
我们并排坐在竹子搭成的小亭里,四周是盛放的桃花,一片粉色的海洋。微微的雨还在飘着,偶尔从叶尖滴下小小的水珠粒,落在地下发出一些轻微的声响。
“我……”
我完全没想到今天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,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在头脑中不断翻腾,使我不禁紧张起来。
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一刻,是觉得幸福呢,还是可笑呢,其实每个人的感觉都不尽相同。我同样无法描述我的心情,思绪变得一片混乱。
“你会介意他们这样说我们两个吗?”红燕却先开口了。
“没什么吧,我们不是好朋友吗。”我言不由衷。
“是啊,我一直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的,希望你也是。”
“那当然了。”
“你不要这样,我只是不要想太多,我们马上就要高三了,到时我们的功课会很紧张的,你懂我的意思吗?”
“懂的。”我不禁有些落寞,我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呢?
“我们还年轻,来日方长,眼上最重要的还是读书。”
“嗯。”
“还有,我不想失去你这个好朋友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我觉得我们都有些语无伦次了。
“那好,我们来个约定,”她微笑着,“我们一定要考上大学,那时再见。”
她向我伸出小指,要我勾一下。
在我们手指碰触在一起,我眼里变得温热起来。
我的脑子里已经一片空白了。
春风化雨,落花流水,春去了。




四 我


紧张的复习压得我们抬不起头来。高考就要来了,人生成败,一考之下立见分晓。
我喜欢无拘无束,喜欢无忧无虑,觉得人活着就该好好享受人生。只可惜人生最宝贵的一段时光,却都得花在啃嚼苦涩的书本上。
我们每天都还在读书,心底却都在痛恨这书本。秦始皇焚书坑儒,实为义举也。心想七十年代的学生只用革命不用读书,向往之情尤甚。可不知那些年经不惑的当年的学生,又有多向往我们的黄金时代。
也许根本没有人能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。
我不喜欢这世界,对它愈了解,我就愈不喜欢。我常常憧憬未来的生活,想来想去,直到想到进坟墓的那天,每一次都让我觉得沮丧。就算以后我可以赚很多钱,过上真正上等人的生活,在碌碌人群中钻了出来,就这样活过了一生,最后还不是黄土一埋,什么都没有了。也就是说,我就算在这世上做过了什么,也还不是白做了?
死亡是无可奈何的事,就算是地球、大宇宙也会有消亡的一天。更或者,我们根本就没有存在过。
那么,我为何还读那么多书来凭添业障呢?
我想要无拘无束,想要无忧无虑,想要像一匹野马俊驰于旷野,也不是不可能实现。驻庐荒山、独钓寒江的野人,又或居无定所、朝不保夕的乞丐,他们正过着我理想中的生活。
一种梦想成为现实,也许不见得是多么美好的事情。到时,我恐怕又要怀念起被书堆所掩埋的幸福了。
红燕还坐在我的后面,但我转头过去只能看到她的眼睛以上的部位──其他被书堆挡住了。我从来不知道我自己也有这么多的书,课桌里放不下,在桌上层层堆了起来,完全把人围在了里面。
“如果还有高四的话,我可能连你的人影都看不到了!”她开玩笑地说。
“那倒好了,我可以尽情睡觉,也不用担心你又吵醒我。”
“你要是再睡多一点,考不上大学看你怎么办。”
“你放心,不就是高考吗,山人自有妙计。”
“你不会是想作弊吧?”
“我哪用得着作弊,读书不是读死书,也和打球一样,要凭感觉。嘿嘿,这几本破书我还不看在眼里。”
“好像说得你多懂一样,有本事下次考个第一名来看看。”
“这些闹着玩的考试我才懒得理呢,高考时再说吧。”
“只会吹牛!”
……真的,我有时并不在乎是否能考上大学。
红燕早已经为未来几年做好了规划,而我连明天的事情都还没有考虑到。和她相比,我的思想单纯多了。
静下来时我会想到,我们来到世界上,不可能应该是这样,只为了每天吃饭睡觉,读书考大学,然后创业成家,再退休养老,直至化为尘土。如果以这样的眼光来看,我们每天所做的事情,无论有多重要,全都变得没有意义起来。面对这一切,我只感到迷茫。
“你想得太多了,多看看眼前的事情吧。”红燕这样说的。
我真的想得太多吗?我本以为自己什么都不会想的。




五 下雨天


多雨的季节,看着窗外哗哗落下的水帘,还有在雨中奔走的碌碌人群,让人只想懒懒地趴在窗台上,一动也不想动。如果此刻住在草庐之中,恐怕又有得忙了。
想想自己不切实际的想�%9EF��无奈的笑着。
我知道自己很喜欢红燕,我自己也绝对相信这是真的,如果让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,我也绝对做得到。不管未来有什么困难和艰辛,似乎都不会改变我的决心。在我的世界里,爱就如此简单。
我仍趴在窗台上,默然不语。
“红燕,我喜欢你。”我嘴角动了动。声音那样小,在雨声的遮盖下,连我自己都听不到。
红燕没有说话,转身回到她的座位,继续看书。
我则干脆闭上了眼睛,下节课是自习──实际上我们几乎每天都在自习──我不由得进入了梦乡了。
有首儿歌唱道:春天不是读书天,夏日绵绵好睡眠,春去秋来冬又至,背起书包好过年。读过书的人都知道。
我的学生时代,一半都在梦中渡过。我经常在上课时睡着了,又经常在真实的粉笔头──一般是老师掷过来的──与我的脑袋的撞击中惊醒。我惊惶地看着四周大笑的同学,梦中的景象还清晰可见,可是一睁眼却见到老师得意的嘴脸,同时有一句经典的提问从老师口中脱出:“林方,我刚才讲到哪里了?”
学生时代的另一半,也如梦幻一般,我暗恋着红燕,我认为她也知道我喜欢她。但是我们都不能说出来。两个人之间,林林总总,都似蒙上一层半透明的色彩,就像EyeCandy中的玻璃滤镜一样,暧昧而不明朗。致使我在经历了许多年以后,总分不清许多事究竟是在梦中还是真正的发生过了。
谁又能说得清呢,人生本就像一场大梦。
窗外的雨仍兀自下着,我枕着一丝难得的平静,沉沉地睡着了。此刻的脸上,应该是带着笑的吧。



未完……我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写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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